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谢飞波
2009年,无线电管理工作围绕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规范无线电台站管理和维护空中无线电波秩序等主要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
无线电频率资源和矿藏、森林、土地、水流等其他自然资源一样,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目前,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范围为3KHz-300GHz,国际电信联盟(ITU)颁布的《无线电规则》所划分的移动通信、卫星通信、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射电天文等43种无线电业务已经广泛应用于通信、广播、电视、公安、安全、铁路、交通、航空、航天、气象、渔业、科研和国防等多个行业和部门,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各个领域,并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9年的主要工作
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是由无线电频谱资源在现代科学技术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无线电技术和应用发展的趋势所决定的,其主要工作是科学规划和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规范无线电台站管理和维护无线电波秩序,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政府职能。2009年,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围绕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规范无线电台站管理和维护空中无线电波秩序等主要任务,坚定信心、应对挑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
第一,统筹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保障3G及国家重大专项工程频率需求。
紧紧围绕保经济大局,结合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科学规划与合理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完成3G频率分配,为我国TD-SCDMA自主创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提供频率支持。积极推动2300MHz-2400MHz频段频率协调工作,确定干扰协调技术标准,建立干扰协调程序,为TD-SCDMA系统建设提供足够的频率资源支持。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支持TD-SCDMA通信基站设置和使用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支持TD-SCDMA网络通信基站设置和使用的政策。加强3G核心频段无线电监测,保障3G用频安全。及时协调解决各运营企业3G网络建设过程中的无线电干扰问题,保障各运营企业3G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2500MHz-2690MHz频段3G及后续演进技术与卫星广播、卫星移动、无线电定位、固定等业务间的电磁兼容分析工作,为3G及其演进技术规划使用频率。连续举办了8期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培训班,为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培训技术人员共计460余人,为促进3G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加强3G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管理,对TD-SCDMA设备采取“绿色通道”的核准方式,随报随送、随送随审、随审随签、随签随发,平均2.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TD-SCDMA设备的审批,与规定的20个工作日相比,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受到用户好评。积极开展频率协调,保障国家重大专项工程用频需求。积极支持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我国气象雷达网用频需求。
第二,适应发展,科学规划频率资源,积极开展频率规划调整工作。
无线电频率规划是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引导各类无线电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持与国际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则的一致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ITU最新的《无线电规则》(2008年版)和我国各部门、行业对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最新需求,组织对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进行修订,拟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修订工作。为适应我国IMT技术发展和应用需求,开展2.5GHz-2.69GHz频段IMT频率规划工作。为适应当前对讲机技术和业务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频谱利用率和使用效率,开展了150MHz、400MHz对讲机系统频率规划调整工作,拟于今年年底前向社会发布规划调整方案。
第三,加强无线电监测和实施电磁频谱管控,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统筹京津冀三地无线电管理力量与频率资源,协调军地双方,科学规划无线电频率资源,审批国庆活动使用频率1000余条;积极对重要频率进行保护性监测,累计监测时间14000多小时;及时排除各类不明信号和可疑干扰60余起;开展专项台站清理工作,清理上报设台单位信息2468条、电台24338部;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通告,发放各类无线电宣传材料近100万份;对违规设台进行严肃执法,动员区县、街道、楼宇,开展群防联控工作,防范恶意无线插播;发放各类国庆活动无线电设备专用标签近70000个,在各安检口严格检查进入核心区域的无线电设备,有效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保障了国庆庆典演练及正式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
第四,加强无线电监测,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进一步加大对重要地域、重要航路、重要频段的无线电监测工作,不断加大对不明信号和干扰的分析、排查力度。加大对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保障力度,组织召开全国保护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工作协调办公室年度会议。2009年,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共受理民航无线电干扰投诉371件,查处301件,有效维护了航空无线电波秩序。为支持国家铁路高速化、信息化建设,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开展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调研工作,建立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今年继续组织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国家各类重要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作弊行为,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在全国开展清理违法设置、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据统计,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共派出行政执法人员19509人次,出动各类车辆3321台,行程151423千米,发放宣传资料725181份,检查了30970家对讲机销售商和用户,检查对讲机116885台,检测对讲机设备969台,检查出违规单位1973家,违法使用对讲机66100部。通过此次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违法设置使用对讲机的行为得到了初步遏制,电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五,维护国家利益,边境无线电频率和国际卫星网络协调取得新进展。
根据我国边境地区无线电业务的发展需要,分别组织与朝鲜、俄罗斯和我国港澳地区开展了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会谈,为边境(界)地区无线电业务、台站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开展了中俄边境地区模拟广播电视频率台站协调,专门协调解决了中俄原油管道跨境微波通信、专用对讲等无线电通信系统的频率使用问题,为中俄原油管道的建设开通奠定了基础,保证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信息分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星网络协调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国军民卫星国际协调的需要,先后与白俄罗斯、俄罗斯、韩国和日本进行了主管部门间的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国际协调会谈;与泰国、日本、哈萨克斯坦进行了操作者级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国际协调会谈;与美国进行了大量的信函协调,双方来往函电100多封。上述协调,有效应对了外国卫星与我国卫星之间的干扰问题。继续做好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国内协调和国际申报工作,协调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的使用要求,向国际电联申报了通信、气象、广播、海洋、业余、火星探测等卫星网络资料共40余份。组织召开卫星移动频率轨道资源需求座谈会,分析了我国卫星移动频率轨道资源面临的现状,探讨我国如何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以满足我国军事、海事、国家应急通信等对卫星移动通信的需求。认真做好卫星频率轨道资源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全年收到国际来函600余封,向国际电联和相关国家发出国际函件300余封。
第六,积极争取我国在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无线电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参与无线电管理国际事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出色完成2011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亚太地区第二次筹备会(APG2011-2)在杭州召开的会议承办任务,受到了APT秘书处和所有与会代表的高度赞扬。作为参加此次APG2011-2的中国代表团,在前期和各工作组主席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经过代表团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成功获得了会议确定的25个议题起草组中7个议题起草组的主席职位,使我国成为担任议题起草组主席职位最多的国家。议题起草组主席竞选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功,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在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会议取得丰硕成果,为扩大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积极争取和维护我国在国际上的合法权益作出了贡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电联联合举办了国际电联无线电频谱管理与监测培训班,组织召开中英奥运会无线电管理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在无线电管理领域的国际地位与影响。
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经济增速回升基础的关键年。科学谋划新一年的工作,对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增强信心、开拓未来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进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完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管理科学化和法制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研究无线电立法工作,进一步开展无线电管理各类单项规定的制定。
二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频率资源保障,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贡献。统筹协调保障通信、民航、广电、交通、气象、渔业、铁路、航天等行业和公安、安全、军队等部门频率需求,特别是满足3G网络后续发展频率需求。配合与我部有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工作,重点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等的实施提供频率资源和电磁环境保障。
三是继续巩固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成果,加强频率台站数据库建设。规范无线电台站设置与使用管理,引导各类无线电台站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技术力量,有效提高对无线电频率使用状况的技术监测能力,加大监测力度,坚持日常监测,严肃查处各类有害干扰,完善干扰查处程序,不断强化科学技术管理手段,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五是继续做好边境(界)地区无线电频率和国际卫星频率轨道资源协调工作。重点做好与俄罗斯、越南、朝鲜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频率协调工作和我国卫星导航系统与美国GPS、欧洲伽利略、俄罗斯格罗纳斯等系统之间的国际协调工作。
六是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好2010年世界无线电大会(WRC-12)议题准备的国内协调和国际合作工作。积极参加ITU、APT、AWF的相关活动,准确把握国内外相关动态。
七是加快研究提出国家无线电安全保障应急策略,推进全国无线电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有关演练,有效应对突发性无线电干扰,增强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
八是认真做好无线电管理“十一五”规划总结及“十二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科学性和针对性,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九是加大无线电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意识和依法使用无线电的意识。举办多层次、针对性的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频率规划政策宣传贯彻会。召开全国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宣传贯彻会。积极做好150MHz、400MHz对讲机系统频率规划政策相关的宣传贯彻工作。


